為維護電波秩序及保障民眾權益,NCC自105年度起針對無線多媒體機上盒 (簡稱無線機上盒) 之無線射頻功能加強抽驗,統計至112年底,經抽驗因不符合相關規定被NCC廢止審驗證明者共計91款。NCC為落實資訊揭露,業將經廢止審驗證明之無線機上盒相關資訊公告於該會「型式認證查詢網頁」下方之審驗證明撤銷或廢止清冊中(網址: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請民眾勿買勿賣未經審驗合格之無線機上盒。
NCC說明,市售無線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管理法第66條第1項規定,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NCC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市後,持續進行後市場機制把關,考量無線機上盒之廢止審驗證明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類型器材,恐影響電波秩序及損害消費者權益,有加強後市場管理之必要性,爰該會於112年度主動抽查17款無線機上盒,並已廢止其中7款審驗證明。
NCC補充,無線機上盒之型式認證僅限於硬體射頻功能,並不包括其所載軟體及其後端或雲端提供之影音內容。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審驗作為內容已認證之宣傳行銷手段,並協助保護智慧財產權,該會已對於此類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申請審驗者出具所提供軟體不違反著作權法之切結書。
2.加強後市場抽驗,把關器材上市後之射頻硬體性能。
3.配合司法判決廢止審驗證明。
4.要求申請審驗者不得以器材經審驗合格,混淆宣稱其內容合法。
5.請電子商務網路平臺業者協助阻卻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架。
6.持續與相關機關共同致力保障合法者權益。
NCC呼籲,民眾購買無線機上盒前,除應注意是否有經NCC審驗合格,避免買到未經審驗的無線機上盒外,更重要的是購買後也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任意接取未經授權影音節目及頻道或安裝相關韌體、APK等程式,共創優良產業環境。
連絡人:副處長 梁伯州
電 話:(02)3343-8402
行動電話:0920-45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