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凡/高雄
林岱樺今(13)日在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指出,零排能源漸成主力,綠電已成關鍵能源,目前我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已大幅成長,截至111年10月底已達13.38GW,包括太陽光電(9.16GW)、風力發電(1.4GW)、水力發電(2.09GW)、地熱發電(5MW)及生質能(724 MW);相較105年4.73 GW顯著成長183%。
林岱樺更進一步指出,台灣本身就具備良好的綠能地理條件,首先,台灣擁有全球最佳的穩定風場位,其次位在亞熱帶區域,日照相當充足,亦處於太平洋西岸,黑潮流量及流速均佳,最後,身在環太平洋的火環當中,地熱資源豐富,綜觀以上四種條件,台灣確實具有各型綠能的最佳場域。
林岱樺表示,國家擁有好的地理條件也應該要有對應的實質規劃,而綠能發展與氣候條件是正相關。就直觀來看,我國各型綠能均須面對各自不同的問題,無論是就以風力發電、太陽光電、地熱發電及海洋發電等,皆有其應盡速解決及面對不同的問題。
林岱樺認為,在過去經濟部僅需有效管理台電即可有效掌握全國電力供應;而先前又是大電廠架構,無論是火力、核能、水力等發電廠,均有台電現場人員即時掌握狀態,甚至是緊急備用料件替換。然而,在電業自由化後,民間綠能電廠林立,民間電廠為求最佳化成本效益,多為委託建置,甚至委託維運管理。試問,前述地理及大氣問題衍生的電力設施故障狀態,經濟部有沒有權利要求業者限時修復?
林岱樺提出,首先必須要求民營電廠具備復原維修量能,不能僅靠其發電才有收入的邏輯,政府應強化監理民間業者之設備妥善率。而在綠電場域通過環評後,環境生態影響不能放任業者自行管理,經濟部應該主動承擔建置後的環境資料收集責任及系統化管理,要求業者定期通報環境部的簡易環境影響資訊,同步提報經濟部。最後能源署應比照金管會針對綠能場域進行氣候風險管理。才能落實綠能永續、循環及合理使用的科學化監理。
林岱樺接續表示,反觀能源署直接規畫、管理綠能產業,卻沒有針對綠電氣候風險在電業自由化下與國家電力穩定供應進行監控;她認為更重要的是穩定發電的供給與調控,因為以前電力調控僅由台電扮演管理者身分,但綠能發電的電業自由化後,能源署應該要承擔起這個責任。
林岱樺最後說明,綠能場域的微氣象資料應屬於國家關鍵戰略資訊,只有持續建立綠能場域資料收集機制,才能不斷檢討、持續修正綠能政策,進而能夠進行科學化數據來支持國家綠能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