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翔熹 報導
炎炎夏日,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廣受民眾喜愛,金門縣衛生局自3月起抽驗市售飲料、冰品配料等,並執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料店、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現場調製冰品店等衛生安全抽驗稽查,衛生局依照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持續執行稽查抽驗,本年度已稽查35家次,抽驗29件產品(檢驗項目包括沙門氏桿菌、大腸桿菌、腸桿菌科等),抽驗結果皆符合規定,請鄉親安心。
近年來食安意識抬頭及媒體報導冰品店發生食品中毒案件,鄉親對於用餐環境衛生、原料原產地、食材保存、人員操作衛生…等更為重視,為強化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業者落實環境衛生管理,把關販售產品的衛生安全,衛生局近日持續輔導與稽查業者飲料、冰品衛生安全,保障鄉親食之安全,避免食物中毒發生,本次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原料有效日期及來源文件保存等,輔導業者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披露正確資訊供消費者選購。
金門縣衛生局蔡建鑫局長提醒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針對製造過程、食材保存、器具清潔、人員個人衛生習慣及包裝過程等,要落實自主管理,避免交叉污染,確保消費者食之安全。
金門縣衛生局表示,消費者選購食品時應注意拒買來路不明食品、無論完整包裝或散裝應注意保存方式並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避免購買有疑慮(有異味、包裝不完整)之食品。衛生局提醒民眾,天氣日趨炎熱,高溫且潮濕的環境最適合各種微生物之生長,因此調理食品應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澈底加熱」、「不要飲用山泉水、不要食用不明的動植物」之五要二不原則,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
這篇文章 金門縣冰品飲料業稽查 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最早出現於 ENN台灣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