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於4月12日召開「0403花蓮地震災後復原重建所需經費來源」會議,統合各項災害復原重建經費,本(18)日持續盤點各項重建需求,再次邀集吳澤成政務委員、張景森政務委員、李孟諺秘書長、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文化部、數位發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本院主計總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等首長召開「113年0403花蓮地震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確認總經費需求」研商會議,並邀請花蓮縣政府與會討論,以協調各部會全力協助花蓮縣各項復原重建及振興需求。為確實了解花蓮縣政府本次地震災害復原重建等經費需求及辦理進度,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任委員於昨(17)日率相關主管部會前往花蓮召開0403地震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於該會議中邀請花蓮縣政府派員列席本日會議,針對縣府提出有關「民眾安置、觀光振興及賑災基金運用」等10項議題,立即裁示請相關部會積極處置辦理。本次會議,鄭副院長首先聽取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政報告「中央、地方公共設施復原重建、民房受損、產業振興(含觀光)等經費需求、執行進度與待解決事項」,並經與會單位確認各項重建需求與預算來源,總經費預計投入超過200億元協助災區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並裁示後續中央、地方各項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工程及協助受災民眾、企業等重要復原重建中長程計畫,請工程會統籌加速審查,對於經費需求的籌應,也請財主機關能配合予以充分支持。若非屬公務預算項目可以支應者,則洽請賑災基金會以勸募善款協助。為解決災民居住安置問題,鄭副院長聽取內政部「災區受災民眾租屋協助方案及耐震弱層補強補助措施、中長期重建協助措施等重建計畫」及交通部「受災戶中長期多元安置媒合進度、旅宿業融資補貼等重建計畫」報告後,請內政部國土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透過提供受災戶「花蓮縣受災戶短期安置措施」,積極邀請當地旅宿業者提供月租房源,讓受災戶得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合作旅宿,協助受災戶安置。政府除了提供災民租金補貼之外,也會提供協助安置的旅宿業者獎勵金,增加誘因,同時達成安置災民及紓困業者兩項目標。目前有意願配合之旅宿業者已達125家,觀光署正持續邀請中。鄭副院長聽取財政部報告「租稅減免專案辦理情形及針對受災損建築物及車輛等,統計其震前所需繳納房屋稅及牌照稅等總金額說明」及衛生福利部報告「提高 0403 花蓮地震人命傷亡等賑助金額標準及調升賑災基金會專案募款計畫目標金額辦理情形」部分,指示財政部因應相關租稅減免措施,以減緩受災戶因災害損失所致經濟壓力,另請賑災基金會將地震死亡及失蹤賑助金從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並研議強化遺族生活照顧措施,協助遇難者家屬度過難關。除此之外,鄭副院長也指示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農業部及勞動部等部研議振興方案,並持續與花蓮縣政府溝通,協助花蓮縣觀光產業、農業及中小企業能夠早日復原。另請內政部國土署與花蓮縣政府積極盤點災民住宅重建需求,研擬適當補助方案。鄭副院長最後會議結論特別強調,請中央相關部會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及溫暖關懷的角度提供災民幫助,由工程會統籌協助地方政府盤點協調整合及後續彙整,並追蹤管考,中央與地方務必齊心合作,讓政府成為災民最堅強的後盾,全力協助重建溫暖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