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112年萬安46號演習南部地區(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將於112年7月25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的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14時至14時30分(防空警報解除後)實施30分鐘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提醒,防空警報音符為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5秒,各音節之間間隔5秒,連續3次,共115秒;14時解除警報為1長音90秒。
防空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進行避難,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公司行號、商家、場館、學校、工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含居家者),應緊閉門窗(簾)、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配合交通管制。高鐵、臺鐵及捷運(含輕軌)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高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下車(機、船)旅客則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避難。另外,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車輛正常行駛,下交流道車輛則須下車實施疏散避難。
同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規劃於當(25)日在前鎮分局前方道路、承億酒店實施車停、人疏散與防空疏散避難等實作演練,請民眾勿好奇圍觀,亦請配合防空疏散避難。另民眾可透過「警政服務APP-防空疏散避難專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防空疏散避難專區」、「高雄讚警管家LINE官方帳號」及「消防防災e點通」查詢所在地的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以了解自身周邊防空疏散避難位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再次重申,萬安演習期間人、車不依規定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或不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者,依民防法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請市民朋友注意並提醒周邊親友,聽到防空警報響起,請立即配合管制,讓演習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