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市議員陳麗娜昨天(5/10)在議會的市政總質詢,提出大林蒲遷村的主張,為弱勢民眾發聲,而市府都發局在稍後也發出新聞稿,指「遷村不會變成負擔 會保證遷村居民權益」,但今天一早,陳麗娜即針對都發局的新聞稿內容,指「新聞稿所述我的質詢為非一事提出遷村計劃書內容,市府必需向我道歉!」
主張「同村一命貧富同價」,陳麗娜認為,遷村貧富不等值,市府做錯事還硬拗!
陳麗娜最新的說法指出,依遷村安置計畫書,7.5坪以下地主若採土地方案,只能換得難以處理的畸零地,或同時有地有房補償金總額150萬才能選住宅方案,否則只能以每坪14.7萬價格賤價賣給政府。雖然有三種選擇,實際操作恐怕只能走現金方案。
她認為,遷村應該是「同村一命」、「貧富同價」,然而民進黨的設計讓條件好的地主換到一坪40萬土地、歡喜搬新家,弱勢地主卻只能拿到1/3的價格。陳其邁經常說遷村要公平,那就該面積不分大小,土地價格相同,哪有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道理?我認為市府必須找出實現「富貴同價」的方案,比如提高現金收購價格,或放寬安置住宅登記資格,終結遷村不公平現象。
陳麗娜說,「昨日我在總質詢指出,大林蒲遷村7.5坪以下土地只能以每坪14.7萬賤價賣給政府,市府是在對民眾趁火打劫。都發局事後發新聞稿大動作反駁,表示依照遷村安置計畫書,7.5坪以下土地,除了現金方案外,地主如堅持要換地也可以選擇土地方案,若地主同時有房屋且補償金總額達150萬,也可選擇房屋方案。」
她認為「都發局回應真是不堪一駁!」首先「地主若堅持換地也可選擇土地方案」,這樣換到的一樣是7.5坪以下畸零地,不能做建築,否則就要設法與其他土地合併,然而遷村等錢用的弱勢地主等得起嗎?
她說,其次,都發局說「若地主同時有房屋且補償金總額達150萬」可選房屋方案,若地主同時滿足有房、有地、總價150萬以上當然會選換房,其它不能同時具備3條件的弱勢者,當然只剩下現金方案。
陳麗娜說,偏偏這些人是弱勢中的弱勢,環境變異承受能力最差的一群人,他們最容易因遷村條件而負債,偏偏政府開最差的條件給他們,這當然是絕對的不公平。
陳麗娜認為,遷村方案有不公平的地方,是否應該虛心就教、檢討改進,而不是試圖用強大的行銷能力、公眾話語權,就想顛倒黑白,這絕非市民之福。
都發局的新聞稿全文:
積極保障大林蒲居民權益 高市府:確保遷村不增加負擔
有關今(10)日上午議會總質詢,議員提出恐造成遷村負債,對此都發局強調,農業區協議價購時會依當時價格做最後一次鑑價,保障居民的財產權與居住生活權,讓居民不負債遷村。
都發局也強調,桃園航空城與大林蒲遷村的補償及安置方案式不同,航空城大部分為農地,且透過「區段徵收」取得土地,大林蒲則是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不計較大林蒲與安置區兩地的地價差異。安置區土地市價現在至少約每坪40萬元,已是大林蒲土地市價3倍以上,且未來會再增值,總體條件大林蒲遷村會比航空城更優。
在建物補償方面,大林蒲無論房屋新舊、合法與否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補償單價也在去年洽詢六大公會重新評定,待實際遷村時將會再按物價指數調整,足夠蓋回原建坪、原材質的建築物。而建物補償還必須兼顧公平性,例如原先為鐵皮房屋,遷村後想蓋RC或鋼構,或者有擴建的需要者,雖然需要負擔工程款項,但市府已請高雄銀行提供優惠貸款協助。
農地補償價格方面,經過市府極力向中央爭取,農業區、公保地也將以市價1.4倍優惠條件補償,較一般公共工程以市價補償高出許多,其中農業區還可以選擇與高坪特定區的住宅區跨區段徵收,選擇分回住宅區。此外,農地價格是民國110年調查,待未來遷村時,會再以當時的市價重新調查估算。
對於議員所提,7.5坪以下土地只能以每坪14.7萬賤價賣給政府,市府是在對民眾趁火打劫一事,高市府都發局嚴正澄清,依照遷村安置計畫書,私有住、商土地7.5坪以上,可以增購到15坪;7.5坪以下,除了現金方案外,地主如堅持要換地,也可以選擇土地方案,若地主同時有房屋且補償金總額達150萬,也可選擇房屋方案,並非如議員所述。
此外,議員建議將鳳鳴里17鄰納入遷村,都發局表示,經濟部已明確表達,該區並非遷村範圍,因此住戶不會因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需要配合遷移,但該鄰住戶若想遷移,可以比照遷村範圍無地無屋者申請社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