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曉青/高雄
位於高雄市已成立55年的「明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專門製造各項鋁壓鑄製品,生產產品包括機車、船外機等類零組件,多年來該公司已訓練一批技術熟練的移工成為公司穩定的技術人力,但因其中部分移工在臺工作期限將屆,公司面臨人才流失問題。經參加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辦理之「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說明會後,該公司發現此方案為留任資深移工之便捷途徑,即陸續將公司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讓優秀移工繼續留臺發揮專才。
明鴻公司表示,公司有2名移工在臺累積工作年限已達12年,依規定移工留臺期限屆滿,必須離境返國。因這些移工在公司已累積10多年的技術與經驗,且工作態度良好、配合度又高,中文能力也很好,還能協助新進移工語言方面的溝通,倘若年限屆滿而離開公司,真的很可惜,而且針對同樣的職缺,公司得再重新訓練新進移工,易造成人力成本的消耗,感謝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公司可以將優秀資深移工長期留用。
現任職於明鴻公司的印尼籍資深移工多多(化名),目前已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他表示在公司工作已經10多年,對於現在從事的工作內容已經很上手,也很習慣在臺生活,很高興受到公司的賞識與重用,感謝公司信任他的工作能力,願意給他機會,將他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也很感謝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解除工作年限的限制。現在他不用再擔心因為工作年限屆滿需要離開,對於能夠繼續留在臺灣工作感到開心,對於公司也更有歸屬感,後續有機會,將安排老婆跟小孩來臺度假,感受臺灣的美好。
高屏澎東分署說明,因應臺灣人口結構改變,產業留才及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勞動部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針對年資符合6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雇主得以產業類月薪3.3萬元以上、家庭類2.4萬元以上、機構類2.9萬元以上的薪資待遇僱用,申請將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移工轉任中階人力後薪資提升,增加留臺意願,又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原移工名額也可再彈性運用,勞雇雙方權益兼顧,達成勞資雙贏之目標。
就業服務法原限制移工在臺工作年限最長為12年,家庭看護工最長為14年,期滿移工不得繼續留臺工作。考量移工來臺10年後,技術正值熟練期,加上我國面臨高齡化、少子化之衝擊,部分產業面臨缺工挑戰,勞動部因此制定「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任優秀資深移工,截至113年4月止,已協助雇主留用超過2.7萬名移工。
為協助雇主簡易申辦中階技術人力,勞動部成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提供雇主、資深移工或僑外生及仲介業者相關服務,包含協助確認申請資格及文件是否完備、櫃檯服務專線諮詢、專人專案追蹤管理等。想進一步瞭解方案內容,可到「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服務網」(網址:https://lrsc.wda.gov.tw)或電洽1955免付費專線(按1再按4)或「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03)659-1996,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