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幼兒園更安全優質的學習環境,教育部國教署訂定「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充實及改善幼兒園教學環境設施設備作業要點」,持續補助公立幼兒園充實及改善幼兒園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經費,112年度補助132所公立幼兒園進行園內設施設備改善或轉型2歲專班,補助經費計新臺幣8,219萬元,以提供幼兒安全優質的學習空間。
國教署表示,本項經費補助範圍,包括幼兒園既有空間有急迫性、必要性或影響安全性的設施設備改善,例如天花板有掉落之虞、木地板隆起或各項必要性設施設備更新等。以屏東縣永港國小附幼為例,該園原有室內活動室燈具老舊有掉落疑慮、塑膠地板破損凹凸不平,容易造成幼兒絆倒受傷,本項經費整修室內活動室後,除提供幼兒明亮、安全且通風良好的學習空間,也打造兼具美感的環境。
另為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設2歲專班,本項經費亦補助幼兒園以現有空間轉型2歲專班所需設施設備改善經費,112年度計補助93園共6,198萬元轉型2歲專班,包括設置專用廁所、2歲專班所需室內活動室空間改善及教具設備等。例如臺東縣立四維幼兒園,經評估當地家長托育需求後,藉由國教署經費補助,以原有教室空間增設2歲專班,新建2歲專班內的幼兒專用廁所,包括鋪設止滑磁磚、架設蓮蓬頭及2歲幼兒適用的洗手槽、馬桶、小便斗等,提供幼兒安全、通風、明亮、整潔,且兼具實用性、舒適性及美感的如廁環境。
國教署表示,為維護幼兒園安全及提供更優質的學習環境,113年度也持續補助公立幼兒園充實改善及幼兒園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經費,以保障幼兒就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