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113年12月25日第1732次委員會議決議,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訂定鋼琴調音及維修收費標準,已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之禁止規定。
公平會表示,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最早於88年即訂定收費標準,並透過理監事會議,歷經94年、100年及109年3次修訂,該工會於修訂收費標準後,即以書面通知會員,並將收費標準印製在鋼琴保養手冊,於會員代表大會發送予會員,會員如另有需要,亦可自行購買使用。嗣於建置部落格及網站後,該收費標準亦刊載於部落格及網站供會員及消費者查詢。另據調查,會員多表示會參考收費標準報價或收費,顯見該收費標準對於個別會員產生一定程度之整體影響力,對相關市場已產生影響。
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雖主張未強制會員依收費標準收費,惟該等價格已產生「定錨效應」於市場上形成價格基準點,影響個別會員訂價決策,損害市場競爭機制,並已影響市場供需功能。公平會經考量該工會組織類型為職業工會、會員多為個體戶屬小規模事業、未積極促使所屬會員遵行收費標準收費,以及已通知會員停止使用收費標準等情形,故決議予以警示。
公平會再次呼籲,公(工)、協會等各類事業團體訂定收費標準,無論有無強制性,皆可能形成訂價參考基準,進而拘束事業訂價自由,構成違法之聯合行為,各事業團體應遵守公平法規定,避免觸法挨罰。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平會表示,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最早於88年即訂定收費標準,並透過理監事會議,歷經94年、100年及109年3次修訂,該工會於修訂收費標準後,即以書面通知會員,並將收費標準印製在鋼琴保養手冊,於會員代表大會發送予會員,會員如另有需要,亦可自行購買使用。嗣於建置部落格及網站後,該收費標準亦刊載於部落格及網站供會員及消費者查詢。另據調查,會員多表示會參考收費標準報價或收費,顯見該收費標準對於個別會員產生一定程度之整體影響力,對相關市場已產生影響。
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雖主張未強制會員依收費標準收費,惟該等價格已產生「定錨效應」於市場上形成價格基準點,影響個別會員訂價決策,損害市場競爭機制,並已影響市場供需功能。公平會經考量該工會組織類型為職業工會、會員多為個體戶屬小規模事業、未積極促使所屬會員遵行收費標準收費,以及已通知會員停止使用收費標準等情形,故決議予以警示。
公平會再次呼籲,公(工)、協會等各類事業團體訂定收費標準,無論有無強制性,皆可能形成訂價參考基準,進而拘束事業訂價自由,構成違法之聯合行為,各事業團體應遵守公平法規定,避免觸法挨罰。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