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表示,自113年7月1日起,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可透過「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自行線上預約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統計至113年底已有2,758人透過該網站申請至監理所站完成講習,民眾可透過該平台點選適合場次及時間規劃上課日期。另為了解講習課程辦理情形,課後實施課程評量及問卷調查,以掌握講師授課及教室相關設備滿意度,以精進道安講習辦理情形。經統計半年來平均滿意度90.47%,成效不錯。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9項,道安講習得委託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未來民眾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將多元化,由民眾可依自己時間、地點自行選擇講習日期。
公路局提到,道安講習委外作業事宜刻正規劃中,預計114年上半年將正式公告,申請辦理道安講習之委託訓練機構,應依規定向所轄監理所站提交計畫書,各監理所站將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核小組,針對講師遴選及訓練、講習地點、設備及保險、班別、開班人數及講習時間等項目進行實體審查,並要求講師定期回訓。
未來道安講習委外辦理後,民眾亦可透過「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依照自己需求於講習通知單期限前,選擇適合自己的上課時間及地點,上課時間更便利(假日、夜間)、上課地點更多元(受委託之民營駕訓班、公私立學校、法人或團體皆可講習),以達即時矯正違規行為效果,避免再違規,提升行車安全。
另公路局提醒,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將會處新臺幣1,800元,請違規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應依限參加講習。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9項,道安講習得委託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未來民眾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將多元化,由民眾可依自己時間、地點自行選擇講習日期。
公路局提到,道安講習委外作業事宜刻正規劃中,預計114年上半年將正式公告,申請辦理道安講習之委託訓練機構,應依規定向所轄監理所站提交計畫書,各監理所站將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核小組,針對講師遴選及訓練、講習地點、設備及保險、班別、開班人數及講習時間等項目進行實體審查,並要求講師定期回訓。
未來道安講習委外辦理後,民眾亦可透過「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依照自己需求於講習通知單期限前,選擇適合自己的上課時間及地點,上課時間更便利(假日、夜間)、上課地點更多元(受委託之民營駕訓班、公私立學校、法人或團體皆可講習),以達即時矯正違規行為效果,避免再違規,提升行車安全。
另公路局提醒,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將會處新臺幣1,800元,請違規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應依限參加講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