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前於2/7函文臺中市食藥處,表明願意自行負擔檢驗費用,請求該處協助檢驗同批次肉品遭拒後,台糖再於2/17致函台糖肉品倉庫所在地的臺南市衛生局,仍表明願意負擔檢驗費用,請求協助抽檢回收之同批次肉品。
台糖表示,感謝臺南市衛生局於2/19即派員至回收肉品之保存地點臺南市柳營區台糖畜殖事業部,抽取30件交由該局經TAF認證之檢驗中心(新營東興),進行包含西布特羅(Cimbuterol)及萊克多巴安(Ractopamine)在內的21種乙型受體素檢驗。2/21檢驗結果出爐,30件肉品均是零檢出。
台糖強調,台糖肉品於過年前已經農業部、衛福部食藥署、各縣市政府及TAF認證之SGS食品實驗室(台北)檢驗,過年後再由經TAF認證之2家實驗室-SGS食品實驗室(高雄)與統一企業食安實驗室(永康),以及臺南市衛生局的檢驗,全部都是零檢出,累計所採檢的樣本涵蓋台糖自產的各期豬隻飼料、豬隻血液、毛髮與上市各類肉品等,檢體數量截至目前已達920件,另農業部與縣市政府針對台糖目前在養的所有畜殖場、飼料工廠的查核檢驗,亦均全數合格,目前已逾900件的科學檢驗,證明台糖豬肉的安全,台糖並無辜負消費者對台糖肉品的信任。
台糖再次嚴正聲明,台糖養豬70年,從未進口豬肉及其相關製品。台糖肉品100%來自台糖自有畜殖場,全部豬隻都是由台糖自行繁殖,並只用台糖飼料工廠自行生產之飼料飼養。對於有心人士提出有混充進口豬肉、洗產地等無稽臆測,事關台糖與臺灣豬的安全聲譽,籲請各界對台糖肉品勿再以訛傳訛,台糖將持續堅定提供國人優質、安心的國產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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