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今(17)日部務會報通過「界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部長劉世芳表示,土地界標主要用於標示與確認土地的實際範圍,這次修法將加強協助民眾於申請測量時埋設界標,以確定土地界址,也同時加強界標的管理,減少日後民眾發生界址不明的糾紛爭議,並更加周延維護民眾的產權。該辦法修正案於今日討論通過後,將循法制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
內政部說明,土地界標主要用於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測量時於現地施測埋設,以標示及確認土地的實際範圍。為加強協助民眾埋設界標,維護民眾的權益,這次修正將改由地政事務所依現地情形,主動提供鋼釘、塑膠或水泥材質界標予民眾埋設,無須由民眾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購買。
同時,這次修正也規定地政事務所應列冊管理界標,並可於界標上刻設機關名稱或代碼,以提升界標管理效能及公示性。另在埋設界標後,地政機關亦可於測量現場以拍照、攝影或光達測量等方式,紀錄及保存界標與周遭固定物關係的空間資訊,以供日後若有界標遺失等情形而衍生界址不明糾紛爭議時佐證參考。
此外,這次修正並針對無法於土地界址點上埋設界標的特殊地形地貌情形,增訂「↑」符號的指示性界標,以利實務測量埋設界址時使用。
內政部提醒,民眾於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測量時,請務必配合確實埋設及保存界標,以維護個人的財產權益。本次修正條文及附表將於近日發布施行,屆時詳細條文內容將公告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land.moi.gov.tw),以利各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