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30)日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第44次會議,報告基隆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調整、鄉村區單元特殊個案及桃園市國土計畫專案通盤檢討之建議處理方式。經過委員充分討論後,各提案均原則同意。至於現有具急迫性之重大發展建設案件,各縣市應提出具體可行之整體開發計畫及期程,逕依現行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優先辦理,請桃園市政府依據此原則來進行推動。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有關桃園市政府為配合未來產業布局及因應產業發展等需求,在現階段辦理「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期間,併同辦理「桃園市國土計畫專案通盤檢討(草案)」作業,內容涉及未來發展地區範圍調整、新增產業用地總量及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等事項,經與會委員意見交換意見後,所提各項開發建設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之需求,多已在審議「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予以妥處,尚無須以專案通檢方式辦理。其餘若有未能於現階段納入,並經桃園市政府評估具急迫性案件仍需優先推動者,應提出具體開發計畫及推動期程,另依區域計畫法規定辦理。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現階段以完成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審議為目標,尚有臺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南投縣等4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已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審查完畢,應儘速依照審查意見,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之修正及函報內政部審議,以符合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一併公告之要件。此外,為利國土計畫制度能有效銜接既有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將持續透過多元溝通方式,收集社會大眾關心議題及強化政策說明,以消除民眾疑慮及達到共同保護國土資源之推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