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20)日上午,黃國昌委員於立法院質詢時,提及媒體曾指稱張榮興署長於北市府服務期間曾參加特定餐會部分。內政部澄清指出,餐會後時任北市警局長之張榮興署長隨即填具「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表」陳報警政署,相關程序均符合規定,經查並無違反相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
內政部表示,經查張署長當時係接受時任市議員陳政忠邀約,於112年5月26日赴宴,就青山宮遶境活動有關安全維護部分進行討論,席間與會者包含台北市民政局長、萬華區區長、北市警局萬華分局長、公關室主任等人。惟因張署長事前並不知該特定對象將出席餐會,故無從先行簽報並知會政風機構,無違反相關規定情形。
內政部指出,該案張署長於餐會後,立即依「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第八點規定,填具「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表」陳報警政署,相關程序均符合規定。
內政部強調,張署長在職期間一向奉公守法,對於任何可能涉及不當的往來均嚴謹處理。此次事件已經查明並無不法,呼籲外界勿以訛傳訛,以免造成社會誤解。內政部警政署亦將持續堅守廉潔紀律,專注於維護社會治安與守護人民安全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