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自耕農取得農地,處理歷史遺留下來的土地問題,總統於日前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在今(28)日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提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放領土地,面積約64公頃。內政部表示,本案是重啟公地放領後的第一個審議案件,正式邁出放領工作的第一步,後續將與財政部、縣市政府協力合作,儘速辦理租約清查等各項放領作業,希望能讓農民早日實現「耕者有其田」。
內政部說明,依行政院指示,政府將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3個原則,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公地放領,並以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先行試辦。申請承領的農民必須為65年9月24日前已合法訂定租約且至今仍承租,同時須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規定。
內政部指出,本次審議通過的宜蘭縣大南澳放領土地,後續將由財政部先依法儘速完成處分程序,再送交宜蘭縣政府公告放領及通知承租人申請承領。經申請承領的土地,將由縣府進行調查確定及通知繳價,待繳清地價後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