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16)日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第46次會議,審議「彰化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有關會前環保及民間團體關切農地保護及園區劃設議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除部分未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原則,因此不予同意外,其餘均原則同意,並提醒彰化縣政府應加強與地方民眾及利益相關者充分溝通,以取得更廣泛社會共識,消弭外界疑義。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表示,有關本次縣府提出農1農2大幅調整之劃設方式,因未符合各級國土計畫指導原則,經審議會委員討論後不予同意;另縣府因應產業需求提出將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第2期)新增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部分,經綜合評估現階段仍未完成環評程序,且一期也尚未開發完成,因此未予通過,而針對鹿港央廣周邊地區及新訂福興都市計畫等2案之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劃設,委員認為尚需補充劃設必要性、規模合理性,以及推動優先順序與行政作業量能等資料,請彰化縣政府補正後再提大會接續審議。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本次審議除上述新增劃設議題外,對於縣府依彰化縣國土計畫指導所提出之既有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案件,如擴大彰化市都市計畫、水五金特定區及二林精機第1期等範圍調整案,經審議會委員討論原則同意,後續仍需依相關法令程序辦理。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強調目前全國已有18個縣市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工作,亦請彰化縣政府應配合大會決議辦理,以確保資源永續及兼顧區域發展與環境保育,有助促進地方均衡發展並提升國土利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