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宗教團體處理不動產借名登記問題,避免宗教團體的不動產淪為私人財產,內政部今(10)日表示,政府推動制定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有關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期限,將於今(115)年6月9日屆滿,呼籲宗教團體把握最後申請期限,及早申辦,以保護宗教團體所有財產,維護自身權益。
內政部指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不動產,實務上常因繼承及權利歸屬不明而發生私權糾紛,不僅影響宗教團體財產管理及使用問題,也耗費社會處理相關爭議的成本。暫行條例施行3年半以來,截至114年底,已協助917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完成926筆不動產更名登記及2,273筆不動產限制登記,有效保障宗教團體所屬財產及權益。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宗教團體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規定和應備文件,除於「全國宗教資訊網」設置案件申請專區(網址:https://religion.moi.gov.tw/ReligionGroup),提供完整資訊及線上申請服務外,各地方政府民政局(處)也設有專責諮詢窗口,提供諮詢協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此外,近日內政部已郵寄最新一波文宣至全國宗教團體,加強宣導相關申請規定及注意事項。內政部將秉持為宗教界服務的一貫立場,持續攜手地方政府,積極協助宗教團體釐清並解決複雜的不動產權屬問題,共同維護宗教團體及民眾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