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家用遊戲圍欄」,並應檢視外包裝及商品本體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電話、適用年齡、產地等資訊。同時亦提醒,消費者購買家用遊戲圍欄時必須注意商品是否穩固,外觀應無破損、傷痕等,使用前應熟讀使用方法及警告注意事項,若為自行組裝商品,組裝前應比對使用說明書內零組件數量、規格正確無誤,確實依說明書之方法、注意事項或警告內容進行組裝與使用,以確保兒童使用時的安全。
標準局說明,本次依據家用遊戲圍欄商品檢驗作業規定及國家標準CNS 16004「兒童照護用品─家用遊戲圍欄」(106年版),擇「阻擋兒童之功能」、「陷入」、「移動部分導致之危害」、「纏繞」及「穩定性」等5重點項目進行品質檢測;標示查核部分,亦依前述等規定,查核「商品檢驗標識」、「中文標示」及「使用說明書」。
針對「標示查核」不符合之商品(項次1、2、5、6及8),標準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局指出,「家用遊戲圍欄」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另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該局針對市場上流通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同時呼籲廠商應依規定落實商品安全及標示正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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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檢驗行政組 鄭慶弘 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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