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施政方針提出再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一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此次政策方向是明確以公共利益為前提,將新增容積與社會住宅供給直接連結,讓開發利益回饋社會。本次亦將同步推動修法,增加整合輔導機制,以協助住戶自行主導加速都市更新,降低專業整合、資金籌措及權責釐清等困難,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國土署表示,容積屬於都市計畫所賦予之發展權,具有公共性。未來若在現行1.5倍基礎上再予放寬,其前提是需要提供實質社會住宅與婚育宅。換言之,新增容積並非無條件給予,而是要使開發利益與國家住宅政策結合。中央住都中心及各縣市政府目前已透過都市更新取得社會住宅將近4千戶,國際亦有執行中的大倫敦計畫以及倫敦奧運公園等類似案例。
國土署指出,都市更新推動目的不只是拆除重建,同時還改善老舊及機能不足地區,讓民眾能享有安全、生活機能完善的居住空間及品質。國土署會透過制度設計,讓都市更新案件新增容積與社會住宅供給相互連結,及擴大都市更新開發的公共效益,未來將加速相關修法作業,並聽取各界意見,完善制度,促進國內住宅政策多元發展。
國土署最後表示,所有更新案件皆依都市計畫、環境承載評估等規定依法審議,以確保都市機能與公共設施容量不受影響。未來將在總量控管、區位適宜與公共設施容量可負荷之前提下審慎推動,確保都市品質與公共利益兼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