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10)日第1096次會議審議屏東縣轄內15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經會中委員與縣府充分討論後,決議請縣府儘速完成修正計畫書、圖等補充資料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或分階段將「未涉及公辦市地重劃」案件,先行報部審議及完成相關法定程序,以解決長年累積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屏東縣政府現場也說明目前案件辦理進度,預計4月起可陸續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報提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國土署表示,本次提會之15處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的都市計畫,包括屏東、萬巒、潮州、林邊、枋寮、麟洛、新埤、新園烏龍地區、新園、佳冬、里港、鹽埔、枋寮、高樹、琉球風景特定區,已在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進行討論並獲得初步建議。今日透過大會討論,協助屏東縣政府加速變更審議效率。另車城、九如、滿州、萬丹、竹田及鹽埔漁港特定區6處已完成大會審議,後續將正式核定及發布實施。
國土署最後表示,中央自103年推動各縣市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以來,多次請各縣市加速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作業,內政部都委會也將透過加速補件、分階段審議等精進措施,持續督促及協助地方政府落實檢討及加速完成公設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