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議題,內政部表示,該標準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相關修正係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辦理,並邀請衛生福利部、各專科醫學會、相關機關及人權團體共同參與研議,以兼顧醫學專業、制度公平及人權保障。
內政部指出,《體位區分標準》自民國95年修正後,當時免役率約為8%,目前我國免役率已約為16%。隨著役期恢復為1年,社會各界對兵役公平性高度關注,政府因此啟動通盤檢討,並參考其他實施徵兵制國家之作法,如新加坡免役率約3%、韓國及以色列約5%。
內政部表示,本案目前仍在彙整各界意見並持續研議修正,尚未公告實施,相關制度亦未上路。
對於各界關切之相關項次,內政部說明,將持續參採醫學專業與性別人權團體意見,並與國防部共同研議適當之體位判定標準,以兼顧役男權益與兵役制度公平。另替代役體位將進一步區分,依服勤單位及勤務性質分發,使役男服勤安排更符合身體條件與實際需求。
內政部並表示,將持續強化性別友善之服役環境,並確保役男入營受訓期間之健康照護與醫療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