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19)日部務會報安排地政司報告「公地放領辦理進度」。部長劉世芳表示,自總統及行政院在去(114)年11月底指示重啟公地放領政策以來,內政部已完成法令修正並簡化流程,目前已有85位農民完成申請承領及繳清地價程序,順利取得124筆、24公頃耕地所有權。預計明(116)年底前完成1萬筆、2千公頃國有平地耕地與邊際養殖用地的租約清查與審議,協助農民實現取得自耕農地的期盼。
劉世芳指出,在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下,內政部持續會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各縣市政府全面展開租約清查、放領審議等作業,目前已審議通過放領宜蘭縣大南澳(326筆,約64.3公頃)、臺東(5筆,約2.8公頃)及彰化縣溪州(240筆,約47.3公頃)等3區,合計571筆,約114.4公頃的國有及縣有耕地。
其中,宜蘭與臺東已分別有122筆國有耕地(約23.5公頃)與2筆縣有耕地(約0.65公頃)完成產權移轉,85位農民取得自耕耕地所有權狀。至於本月剛審議通過放領的彰化縣溪州鄉國有耕地,內政部將會同彰化縣政府於當地召開說明會,向農民說明後續申請承領流程及注意事項,協助儘速完成申請。
內政部說明,自97年全面停辦公地放領以來,農民始終殷切期盼政府能重啟放領政策。為協助農民取得自耕土地、解決其長年土地問題,政府在依法行政與國土保育的原則下,已於去年11月底決定重啟公地放領,由各機關全力配合,包含國有財產署協助清查符合放領規定的租約、農業部配合修正相關作業要點,以及縣市政府與土地銀行會同辦理放領公告及通知、受理申請、現地調查、受理繳款及辦理移轉登記等作業,讓這次重啟公地政策得以順利推動,確保農民能順利取得承領土地,落實政府照顧農民的政策目標。
近期內政部也將舉辦放領業務研習會,透過案例經驗分享與研討,讓第一線縣市政府同仁能更熟悉法令規定及行政流程,加速整體放領作業的進行,協助農民能順利取得承領耕地。此外,目前除臺中市及臺南市政府正在辦理法制作業外,相關縣市政府已成立放領工作小組,將持續督請市政府儘速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