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28)日召開第 1099 次會議,審議宜蘭、嘉義、臺中、臺東及澎湖等 5 縣市轄內共 19 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國土署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攸關民眾權益,內政部都委會自第 1096 次會議至今已累計提案 73 件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國土署感謝各縣市政府支持,並籲請各縣市政府應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審議期限規定,按權責加速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作業,務求在保障都市發展機能的同時,早日落實還地於民,守護民眾土地權益。
國土署進一步說明,本次提會案件包含宜蘭縣 1 處、嘉義縣 6 處、臺中市 2 處、臺東縣 8 處及澎湖縣 2 處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除臺東市主要計畫 1 處已完成審議外,其餘包括龍潭湖風景特定區、嘉義朴子、臺中市、臺中港特定區、臺東池上及馬公等地區都市計畫。經各縣市政府說明,後續將採分批提會方式辦理,預計於 115 年底前及 116 年 6 月執行,分階段提報各 16 及 2 處之修正計畫書圖報請內政部都委會續審,以加速處理長期受限的公設保留地解編事宜,具體實踐還地於民之政策目標。
國土署最後表示,政府正視長期受限的公設保留地議題,業已透過建立分階段方式提會審議,將持續透過加速行政作業與精進審議流程,積極協助並督促地方完成法定程序,全力落實檢討與開發。內政部將以務實態度持續推動,在兼顧都市發展需求與民眾權益保障的前提下,加速土地活化利用並化解民怨,為國人打造更具韌性且公平的居住環境與都市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