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員黃文益今(12)日下午在高雄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關切機車道配置與汽車右轉動線衝突問題。他指出,部分道路外側標線屬機慢車優先道,汽車右轉依法須先靠入外側車道,但若車道寬度不足,汽車進入後恐與機車發生衝突;若不進入又可能遭檢舉開罰,形成駕駛「怎麼做都為難」的交通困境。
黃文益以一起民眾陳情案件為例表示,有汽車駕駛在路口右轉時,因未先駛入最外側車道而遭開罰,但駕駛反映該車道寬度不足,汽車實際上難以完整進入。後來駕駛依規定靠入慢車道準備右轉,卻又遭後方機車按喇叭甚至踹車門,讓駕駛相當無奈。
他指出,許多民眾早已混淆「機車專用道」與「機慢車優先道」差異。若路面標有菱形機車標誌,屬機車專用道,汽車不得進入;但若是機車與慢車共用標誌,並非機車專用道,汽車右轉前仍須先靠右進入外側車道,否則可能違規受罰。
黃文益表示,問題在於道路設計未必符合實際使用需求。依規定,汽車行駛車道寬度應達一定標準,慢車道寬度則較窄,若外側機慢車道僅約2公尺至2.6公尺,汽車硬要靠入不僅不安全,也容易壓迫機車行駛空間,增加擦撞或追撞風險。
他並以現場測量資料指出,部分路段最外側車道寬度約2.6公尺,未達汽車安全行駛寬度,加上路口前方常有機車停車格或機車排隊空間,汽車若要強行靠右轉彎,實際上容易與直行機車產生衝突。
黃文益建議,高雄市政府應全面盤點類似路段,若外側車道寬度不足,應重新檢討標線配置。可行方式包括在路口前取消機慢車分隔標線,使右轉車輛能在單一車道內安全轉彎;或在條件不允許汽車進入時,明確改設機車專用道,避免汽車與機車爭道。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張淑娟答詢表示,近年交通部已陸續提出新的標線配置原則,交通局也針對相關路段進行檢討。她表示,部分路口問題來自機車停車格過於靠近路口,影響汽車右轉進入空間,未來可透過機車停車格後移、標線調整等方式改善。
張淑娟指出,交通部113年已有函釋,若慢車道寬度不足,警方執法可有一定彈性。不過,她也提醒,要求汽車靠右轉彎的目的,是為降低右轉車與直行機車碰撞風險,若車輛仍從內側車道直接右轉,事故責任仍可能提高。
高雄市警察局局長趙瑞華表示,若個案民眾已提出申訴,警方將依實際道路寬度、標線配置與交通部函釋進行認定,必要時再檢討是否撤銷舉發。他也表示,未來將配合交通局檢討相關路段,避免執法與道路設計產生落差。
黃文益最後強調,交通執法不能只看法條,更應回到道路設計是否合理。他要求交通局儘速統計高雄市有多少路段存在外側車道過窄、卻仍要求汽車靠右轉彎的情形,並提出改善期程,讓駕駛不再陷入被開罰或與機車衝突的兩難,也讓機車族與汽車駕駛都能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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