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6月30日公告修正「指定洗選鮮蛋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與其應登錄之項目及標示方式」,自本(115)年7月1日起,洗選業者生產的洗選蛋均應逐顆噴印並登錄溯源資訊,以全面建構洗選蛋追溯網絡,期盼透過強化溯源制度,提升國產雞蛋生產透明度及消費者信心。
農業部表示,自111年1月1日推動洗選蛋逐顆噴印政策以來,國人對於雞蛋品質與來源資訊的重視程度逐漸提升,帶動洗選蛋消費比例穩健成長。本次制度調整係由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邀集農業部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共同研商,其中由農業部強化現行洗選蛋溯源管理機制,食藥署則同步引導並鼓勵末端通路業者使用洗選蛋,共同提升蛋品供應鏈管理效能,並兼顧食品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農業部補充說明,111年推動的逐顆噴印政策,即公告規範洗選業者供應超商、超市、大賣場、量販店、校園食材、國軍副食或網購等七大通路的洗選蛋應具可追溯性,而本次修法為原政策的深化,進一步擴大規範洗選業者的生產責任。新制實施後,所有由洗選業者供應的洗選蛋都應可明確追溯來源,溯源範圍不再僅限原公告的七大通路,以及115年1月預告新增的早餐店、餐飲業與烘焙業。未來消費者在購買洗選蛋後,可透過「台灣雞蛋溯源管理系統」,輸入蛋殼上的噴印溯源編碼,即可查詢雞蛋生產牧場、洗選業者及飼養方式等相關資訊,進一步掌握蛋品來源,有效提升國產洗選蛋生產資訊透明度及市場信賴度。
農業部強調,新制實施後,洗選業者如未依規定詳實登錄溯源資訊,或未完成逐顆噴印標示,可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31條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未來將秉持「輔導與管理並進」的原則,透過完善的溯源制度,落實生產者責任,提供國人更安全、安心的國產蛋品,同時促進蛋雞產業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