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張茗富/南投報導】還在為大量憑證逐件貼印花稅票、銷花感到繁瑣嗎?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公私營業或事業組織如有大量應貼印花稅票的憑證,可申請採「彙總繳納」方式辦理,免除逐件貼花、銷花程序,不僅簡化作業流程,也能節省時間,歡迎符合資格的業者多加利用。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業者只要備妥「印花稅總繳戳模」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所書立的應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前,只需加蓋「本憑證印花稅總繳」戳記,即可依規定辦理後續繳稅,不必再逐件購買、貼用及銷除印花稅票。
稅務局說明,採彙總繳納方式者,以2個月為一期,於每逢單月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印花稅額,填具繳款書完成繳納後,再向稅務局申報;同時也提供網路申報服務,讓業者可以更快速、便利完成印花稅申報程序。
至於應納稅額尾數不足1元的部分,稅務局指出,經核准採彙總繳納的業者,仍是以每件憑證逐件計算應納印花稅額,再依規定彙總繳納。以銀錢收據為例,印花稅稅率為千分之4,若每件憑證金額為249元以下,計算後應納稅額不足1元,即不計入印花稅額,與實際貼用印花稅票時的計算方式一致。
稅務局表示,對於經常書立大量應稅憑證的業者而言,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可有效減少逐件貼花、銷花所需的人力與時間,讓稅務作業更加簡便,也提升企業行政效率。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有印花稅彙總繳納需求的業者,可主動向稅務局洽詢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若對印花稅彙總繳納有任何疑問,也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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