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核發環保標章均依規定核發,廠商須檢附乾粉滅火藥劑不含結晶型二氧化矽之檢測報告,向環境部申請乾粉滅火器環保標章,環境部從未「濫發」環保標章。廠商依據「滅火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之要求提供相關申請文件向環境部申請環保標章並須符合規格標準規定,滅火藥劑不得使用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下稱GHS)判定具有相關危害警告訊息之物質,並提供申請產品滅火藥劑各成分安全資料表以供查核,安全資料表應詳細說明其內含之化學成分、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與 GHS 判定之危害警告訊息代碼,並檢附乾粉滅火藥劑不含結晶型二氧化矽之檢測報告,經環保標章驗證機構依據規格標準審查通過後,環境部才會核發環保標章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