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與英國環境、食品與鄉村事務部(DEFRA)歷時逾2年之有機法規比對及諮商作業後,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共識,本(5)月22日在英國貿易特使福克納勛爵(Lord Faulkner)及雙方主管機關代表共同見證下,由我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姚金祥代表與英國在台辦事處鄧元翰(John Dennis)代表簽署臺英有機產品相互承認瞭解備忘錄,完成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
農業部表示,自108年5月30日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後,我國已與日本、澳洲、紐西蘭、美國、加拿大、印度及巴拉圭等7國完成簽署雙邊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協議,與該等國家之有機農產品貿易活動亦陸續展開且貿易量日益增長。簽署雙邊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協議,除有利於國內業者取得有機加工原料及提供消費者更多有機產品品項外,同時亦增加我國有機農產品之外銷市場。近年來該部持續針對具有機農產品消費力之國家,例如美國及日本,輔導業者參加當地大型展售會、辦理通路促銷活動及媒合等工作,協助國產有機農產品外銷。未來該部將英國納入拓展有機農產品外銷之目標市場之一,推動相關外銷輔導措施。
農業部強調,英國為第一個與我國正式締約建立有機農產品貿易夥伴關係之歐洲地區國家,此備忘錄簽署後,於兩國境內以農糧產品及畜產品為原料加工實質轉型且驗證合格之有機加工食品,得以有機名義輸銷至對方國家販售,其對於促進我國與歐洲地區國家之貿易及農業合作而言,極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