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花蓮餘震不斷,遊客銳減,為協助花蓮地區旅宿、餐飲業及攤商等受災中小企業取得營運資金,經濟部提供受災中小企業及僅辦理稅籍登記業者100萬元以內之週轉金貸款,一律10成保證,各承貸金融機構將從優、從速、從簡協助受災中小企業及僅辦理稅籍登記業者取得災後營運資金,並採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之簡易評分表進行授信評估及核貸。
為協助花蓮地區受災企業取得銀行重建資金,經濟部向花東基金申請20億元保證專款,辦理「○四○三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可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貸款額度依企業實際需要由承貸金融機構核給,貸放利率將從優從低,並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週轉性融資保證一律9成,並新增100萬元以內週轉金貸款一律10成,而資本性融資保證一律10成,且皆免收保證手續費,全力協助企業恢復正常營運。
受災企業凡持有花蓮縣政府或所轄鄉(鎮、市)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無論大、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業者,皆可申貸。
本貸款相關資訊發布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站 (網址https://www.sme.gov.tw/)及經濟部「馬上辦服務中心」網站(網址https://fcs.cma2.org.tw/0800/plus0403/index.php ),受災企業可逕向金融機構申貸,亦可向「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洽詢。
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陳代理署長秘順
聯絡電話:02-23680816轉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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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財務發展組李組長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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