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5月30日公告,為防阻我國生產之硝酸纖維素涉入俄羅斯軍事武器用途,繼今年3月8日禁止放電加工機等77項工具機對兩俄出口後,增列硝酸纖維產品(稅則為391220)禁止對兩俄出口,新規定自今年6月14日起生效。
硝酸纖維素為無煙火藥之關鍵成分,歐美均已列為管制項目,我國有必要加強管控,以免成為國際管制漏洞。
經濟部提醒廠商,初次違規出口俄羅斯及白俄羅斯的罰則已大幅提高至100萬元,業者應遵守國內及國際出口管制規範,善盡企業查證義務,以避免違規進而影響商譽及自身權益。
相關輸俄清單可參考以下連結:
1.經濟部公告: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9835&log=detailLog
2.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
https://www.trade.gov.tw/Files/PageFile/784625/784625fcts320240530111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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