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今(18)日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有關花蓮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初審經專案小組討論後,原則同意,全案將提大會審議。
國土管理署表示,花蓮縣政府依據全國國土計畫及花蓮縣國土計畫指導繪製國土功能分區圖,並納入花蓮市及花蓮港發展需求,將未來發展地區依法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原住民族聚落則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以符合在地整體發展及民眾生活所需。
考量原鄉青年回鄉需求 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此外,近年來花蓮縣持續推動地方創生及相關配套措施,吸引許多青年返鄉。花蓮縣政府也在本次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階段,盤點各部落(聚落)公共設施及發展潛力情形,依現況提出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設施等土地範圍並納入鄉村區單元,後續將藉由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通盤,以改善聚落環境,打造青年回鄉宜居的生活空間,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委員討論後,原則同意縣府所提劃設方式,也期盼在促使花蓮縣的鄉村地區發展有序之際,同時讓花蓮人口可以回流,達成國土保護及促進在地經濟適宜發展的雙贏目標。
各縣市持續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 審議作業持續辦理中
國土管理署表示,目前連江縣、金門縣及花蓮縣所送之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提報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審議完成,後續將提報大會審議。此外,其餘地方政府也表示正積極依行政院今(113)年4月1日會議結論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作業,內政部將於地方政府函送到部後儘速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議進行審議,以順利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正式實施國土計畫管理,落實國土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