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4)日部務會報安排替管中心說明「強化替代役民防訓練及運用業務報告」,次長馬士元裁示時表示,為強化替代役民防人力運用,除請役政單位持續精進替代役EMT-1、實彈射擊及全民防衛課程等民防訓練外,自明(114)年起,替代役現役及備役役男將再新增防災士培訓課程,讓現役及備役役男都領有內政部訓練合格並頒發防災士證件及證書,促進整體社會韌性,強化替代役個人、家庭及社會的自救互助技能,並提升認同感與榮譽感。
另為有效杜絕備役替代役意圖逃避召集,馬士元強調,替管中心已修法比照國軍現行規定,對於無故不參加召集明定處罰規定,並已指示役政單位加強與外界溝通,期使法案儘早通過,以維護受召集義務衡平性。
替管中心報告指出,為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替代役男民防訓練區分為基礎訓練、專業訓練及在職訓練3階段,並結合各單位災害發生時的應變任務,規劃自衛防護、緊急救護、防災避難、民防教育及協同演訓5個訓練模組施訓,持續提升役男民防應變執勤能力,建立全民防災的認識與知識。
此外,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替代役備役召集已成為國家整體安全防衛不可或缺的一環,役政單位從105年起實施召訓1,390人,逐年提升召訓人數,並規劃自今(113)年起擴大召訓量能,預計召訓5萬8,618人,著重在EMT-1繼續教育、治安維護組及防災救護組訓練、射擊訓練、參與民(萬)安演習訓練等4項演訓機制,使備役役男提升軍事基本技能,具備支援各民防團隊專業技能,以強化國家整體緊急救護量能,成為國家堅強的後盾。
替管中心提到,為防杜備役替代役規避召集的行為,已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對於非常事變或戰時意圖避免召集服勤及平時無故不參加召集服勤的行為,比照後備軍人規定處罰,使替代役備役役男與義務役後備軍人刑度相當。
替管中心說明,各地方政府近期將陸續發送召集令,像是臺南市政府於今年6月21日首次辦理150名備役役男射擊訓練,且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將於7月11日辦理全國首場治安維護組訓練,如備役役男接獲召集令,依法可向任職單位、公司行號申請公假,召集期間相關權利、義務與服替代役期間相同,並可享有薪俸津貼、主副食費津貼、交通費及保險等權益。
馬士元進一步裁示,有關「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法」,請役政單位應妥予向行政院及立法院溝通協調,以完備法令規範。另對於備役召訓人數逐年大增部分,涉及國防部、地方政府警察、消防和民防單位,請役政單位加強溝通協調,以順利達成政策目標。最後馬士元也提醒,接獲替代役演訓召集的備役役男,務必依縣市核發的召集令準時應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