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外界關切垃圾堆置議題,環境部表示,因應106年至120年焚化廠整改期間,環境部調度各縣市焚化廠互相協助處理垃圾外,其餘均以衛生掩埋方式妥善處理,請民眾放心。環境部表示,早期我國垃圾係以掩埋為主,90年代24座焚化廠陸續興建完成後肩負垃圾處理及熱能回收(發電)重任,但近年多數焚化廠已陸續屆20年服役期,因此環境部106年開始補助經費協助地方辦理焚化廠整改更新,以提昇污染防制及發電效率。雖然整改期間焚化量能會暫時縮減,但全台營運中107座掩埋場仍可分擔垃圾處理重任,公有掩埋場均設有不透水布及污水收集設施等污染防治措施,可妥善處理垃圾,因此並非外界所稱垃圾山。環境部表示,自106年起中央已投入13億元經費,補助地方進行掩埋場整理整頓,但焚化廠整改期將陸續分批進行到民國120年,因此這段期間掩埋場分擔垃圾處理,環境部未來仍持續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掩埋場整理整頓相關工作,至117年中央預計再投入12億元,協助地方將暫置垃圾做好覆土掩埋、打包並持續督導地方加強環境衛生及防災管理。環境部強調,焚化廠整改期,陸續有5座新廠增設,預估到116年國內將有29座焚化廠運轉,達到每年700萬噸總處理量能,屆時全台每日產出垃圾可全數焚化處理,焚化餘裕量也可透過掩埋場活化方式,將已掩埋之垃圾,轉廢為能。環境部最後強調,中央投入經費協助地方妥善解決垃圾處理問題,但是地方政府需加強宣導民眾,落實資源回收及源頭減量,減少垃圾產生量,才是根本解決之道,也呼籲民眾減少一次性用品、多使用循環杯,減少垃圾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