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凝聚中央及地方在推動心理健康工作的共識,促進精神衛生人員交流與觀摩學習,及精進各項心理健康服務措施,衛生福利部委請彰化縣衛生局於113年8月8日至9日辦理一年一度「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暨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人員共識營」。本次共識營計有全國各直轄市、縣(市)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之精神衛生行政人員、專家學者等近120名一同共襄盛舉,並頒發112年地方衛生機關業務考評績優獎盃,計有11個直轄市、縣(市)獲獎: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縣、屏東縣、宜蘭縣、嘉義市、嘉義縣、金門縣、澎湖縣及花蓮縣等,以鼓勵推動各項心理健康措施之貢獻。
衛生福利部林靜儀次長表示,沒有心理健康就沒有真正的健康,心理健康更是社會穩定和個人幸福的重要基石。心理健康司陳亮妤司長則表示:今年底上路的精神衛生法,除了完善精神衛生照護網絡,保障精神病人權益,導正社會大眾對精神病人之歧視與污名,建立精神病人友善支持環境,促使精神病人復歸社區生活,更為心理健康工作之發展提供多元連續服務模式。
衛生福利部每年補助縣市政府衛生局辦理「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協助各縣市政府依轄內民眾及精神病人需求,整合心理健康、精神醫療、社會福利、教育、勞政等政府部門及民間資源,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成癮防治及家暴與性侵害加害人處遇相關服務方案,並期望中央與地方政府齊心協力,一起守護國人的心理健康,讓有需要的民眾及家庭,能夠得到更完善的專業服務,以達「健康台灣,樂齡幸福社會」之國家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