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外界關切垃圾堆置議題,環境部表示,將持續透過數位化管理、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掩埋場整理整頓、垃圾打包減積減容、強化調度機制及事業廢棄物燃料化等手段,協助地方加速垃圾妥善處理去化,希望地方政府都能與環境部合作,目標在四年內解決縣市垃圾裸露堆置情形。環境部表示,垃圾處理本屬地方事務,源頭減量是首重要務,依據112年統計,許多縣市在源頭減量仍有努力空間。環境部在垃圾減量源頭管理方面,持續推動綠色設計、一次性產品減量、容器重複使用或填充、維修再使用、循環採購及資訊揭露等延長產品壽命的措施,減少垃圾產生。已陸續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飲料杯、網購包裝等減量措施,以及公告14大類回收項目,持續執行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並導入回收技術及誘因,強化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再利用等工作。由於國內自106年起24座焚化廠進入整改期,因此部分垃圾需進入掩埋場處理。雖然衛生掩埋是處理方式之一,但是大部分縣市認為暫置只是過渡時期,仍期待可以儘速焚化處理,對進場垃圾未立即進行推平覆土作業,長期下來造成目前堆置的情況。為此,環境部自112年起,除加強督促各縣市依規定對進場垃圾推平覆土掩埋外,亦編列充足經費,協助地方進行整理整頓打包及防災措施等工作,106年起至目前已協助地方活化109萬立方掩埋空間並完成64萬噸垃圾打包,減積減容。對於垃圾堆置較嚴重的幾個縣市,環境部已訂定掩埋場四年精進整理計畫(至116年)完成76萬噸掩埋及8萬噸打包目標,透過掩埋場整理整頓覆土及打包等手段,督導地方妥善掩埋。焚化量能部分,雖然焚化爐整改期要持續到120年,但是近年全台垃圾焚化量能已有明顯增加,垃圾進掩埋場處理的需求,自113年起,已不再增加,全台垃圾焚化量能從今年的681萬噸,預估到116年可提高到29座廠700萬噸,中央有更多的調度能量,協助地方去化垃圾。另外,事業廢棄物處理去化問題,環境部也表示,將持續推動高熱值事業廢棄物燃料化工作,除了解決環保問題,同時可增加我國替代能源,雖然各界對SRF有諸多疑慮,環境部將儘速整合各界意見,強化及建立分級管理措施,兼顧污染防治下,將廢棄物能源化,如此一來,傳統焚化爐就有更多量能,處理目前已堆置及打包的垃圾,縮短去化期程。環境部強調,事業廢棄物涉及各部會權責,將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統一事權,翻轉廢棄物管理觀念,創造經濟誘因,促進資源化利用。該法將整合十部會共計十三項再利用管理辦法,並從再利用事業、加工/再製事業至再利用產品使用者全程管控,推動再利用產品品質驗證及流向追蹤,促進事業廢棄物料最適化循環利用,妥善進入循環體系。環境部表示,垃圾處理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雖屬地方自治事項,未來仍將持續協助地方,加強掩埋場整理整頓及防災工作,並補助地方進行垃圾篩分打包以減積減容。同時透過補助款機制,提高中央調度量能,妥善運用增加的焚化量能,以加速垃圾去化,同時協調經濟部門,加速推動事廢燃料化工作。當然,減少廢棄物產出才是根本之道,環境部未來也會持續督促各縣市加強資源分類及推動源頭減量,協調經濟部門加強事業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及燃料化工作。環境部最後強調,未來將逐一拜訪各縣市,邀請縣市首長及地方關心環境事務人士參與了解,並投入經費協助地方妥善解決垃圾處理問題,地方政府仍需加強宣導落實資源回收及源頭減量,減少垃圾產生量,才是根本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