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彰化溪州地方團體檢舉租用台糖公司土地之汽車公司有違法開發,台糖說明,地上權人之整地行為經地方政府確認合乎規定,且出具了填土方之來源證明,確認無汙染土地之虞,未來台糖會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相關法令及契約內容使用土地。
台糖表示,溪州進樂段970地號等3筆土地是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出租給汽車公司使用。地上權人近期之整地行為,已獲彰化縣政府認定無違反「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之使用管制規定,地上權人亦有依契約規定,提供所填土方之來源證明,確認無汙染。
此外,台糖為保留出租地上之樹木,今年5月已與地上權人協議縮減其租用的土地面積,並將其使用範圍地上的林木完整移植至一旁未租用的土地,以利樹木完好生長。未來台糖會善盡土地出租人之責,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照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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