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已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第36條第3項、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下稱交易辦法)第31條授權,以及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之指定下,正式委託臺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碳交所)辦理國內額度交易及拍賣事宜。目前已有6案定價交易案於交易平台上架,國內減量額度公開交易已正式啟動。環境部表示,自104年環保署時期即推動溫室氣體抵換專案,迄今已有95案通過註冊申請、37案取得減量額度,累計核發約2,559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減量額度。環境部去(112)年依氣候法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下稱專案管理辦法)以接續抵換專案,除依據過去實施抵換專案經驗以及國際審議原則外,同時簡化行政程序以提升效率並兼顧減量成效品質。迄今自願減量專案申請註冊計有39案(其中7案已通過註冊),又以汰換LED照明、高效率冰水主機等「能源效率提升」類型,因可操作性高、減量計算簡易、免經查驗機構確證以及行政程序簡化等因素,占總申請案件七成。為使減量額度可提供予事業作為溫室氣體增量抵換或扣除碳費之用,該部已於113年7月1日發布交易辦法,並於113年9月正式委託碳交所建置「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台」,辦理減量額度交易及拍賣業務,完備我國碳定價機制。此外,交易辦法規定,減量額度由環境部移轉僅限1次且交易資訊皆須完整公開,確保具有實際使用需求的事業以安全有保障的方式取得減量額度,並且供社會大眾共同檢視事業碳交易行為,有效避免漂綠疑慮產生。環境部指出,目前提出申請且已上架的減量專案均採定價交易方式進行,計有中鋼公司鋼胚熱進爐節能抵換專案、台北101大樓停車場採用高效率光源、漢寶農業可再生能源專案、漢寶農畜產第三期污水場沼氣發電計畫、奇美實業天然氣替代重油抵換專案以及漢程客運電動公車抵換專案等6個專案,總上架額度為6,08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價格介於2,500~4,0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上架的減量專案,包含製造程序節能、商用大樓節能、畜牧業沼氣回收與發電、能源供給燃料替代以及燃油運具汰換乘電動運具等類型,為製造、住商、農業、運輸及能源等5大溫室氣體排放部門之代表性減量措施,對於後續鼓勵各界參與自願減量及交易拍賣機制具帶頭示範效果。隨著國內自願減量專案機制之運作以及交易平台啟動,環境部鼓勵各界積極參與自願減量機制,亦審慎把關減量額度核發作業,確保專案減量成效,並透過減量額度交易資訊公開揭露,穩健推動自願減量碳交易作為階段策略,逐步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邁進。有關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https://carbonoffset.moenv.gov.tw/),亦可撥打減碳專線電話(02)2322-205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