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雲林縣政府今(19)日請轄區立法委員提案修正國土計畫法,增列劃入農業發展地區土地為特別犧牲應予以補償條文一案,農業部指出,國土計畫法全面上路後,農業發展地區仍可以做農作、農業產銷設施相關使用,不會增加管制及犧牲農民權益,並無所謂的特別犧牲或損失。此外,農地作農業使用,除賦稅優惠、三保一金及低利貸款外,農業部正持續精進堆疊式給付等農業施政資源投入。
農業部表示,該部規劃推動各項農業施政措施及獎勵,皆是基於農民其耕作模式及品項對於生態環境、糧食安全所做出的貢獻,而非補償。農業部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及各農產業團體溝通,精進各項農業政策方案,引導農業穩健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