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與貝里斯雙方簽署之經濟合作協定(ECA)第1號決議文-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於113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前述決議文係於今年1月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與貝里斯外交暨外貿部次長艾蜜麗亞(Amalia Mai)共同主持之「第1屆臺貝ECA行政管理委員會」,雙方為有效落實ECA架構下的各項工作推動,所通過之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貝里斯為我在中美洲的重要友邦,一直以來堅定支持臺灣的國際參與。臺貝ECA自111年1月生效後,雙方經貿交流更加熱絡。相較於ECA生效前,去(112)年全年貝里斯龍蝦輸入臺灣已成長超過10倍,現已成為我進口龍蝦之重要來源國,而同期我國平織布出口至貝國亦成長近7成,顯見臺貝ECA為雙邊貿易帶來正面效益。
前述會中,雙方同意設立投資促進合作、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技術性貿易障礙(TBT)、技術及經濟合作等委員會,近1年來均已陸續召開,在各領域促成臺貝更全面合作。
上述決議文(中、英文版)已登載於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之臺灣ECA/FTA總入口網(https://fta.trade.gov.tw/),歡迎各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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