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20)日監察院針對「長年來大樓外牆磁磚(飾材)一再掉落傷人,尚未能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相關檢查、巡查、列管、維護管理等欠缺規範」一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自105年起即已要求各地方政府建立外牆飾材相關巡查、列管及通報等管理機制,並將其納入每年辦理地方政府公寓大廈業務督導考核。內政部除持續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相關制度外,亦已開始評估將外牆飾材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制度。未來更會與地方政府、公會團體等研商,設計更周延機制,保障民眾安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過去由於檢測方式、檢測標準、檢查執行人員及後續責任歸屬等事項,各方均有不同見解,本署也積極與大家討論及釐清。後續,內政部將再儘速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專業團體研商,務求制度設計周延,確保公共安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建築設計因兼顧結構安全與美學規劃,現行相關法規僅對建造施工階段提出宣導,強化施工品質,尚未對規劃設計階段之外牆材料與工法作明確限制。因此,為加強建築安全管理,內政部也將召集相關部會、專業團體研議建築法規修訂、外牆飾材檢測及施工證照制度、以及大樓後續維修計畫等措施,以回應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意見,並持續作為制度檢討與改進的依據,落實公共安全責任,確保民眾居住品質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