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台電與新北市府就核一、二乾貯是否能啟用或施工的官司,已經歷經法院定讞,也判決台電勝訴。台電也明文向新北市府表達可送原水保計畫請新北市府核准,但新北市府仍要求台電送「多份文件」供其再次審查,與法院判決明確要求新北市應准予核定的行政處分並不相同。
經濟部指出,侯市長提出核一核二延役,但他對兩個電廠的情況應該最了解,因為核一除役後,陸續拆除電廠主變壓器至開關場的連絡鐵塔、輸電線路與氣渦輪發電機組等運轉關鍵設備,實質上早已不具備發電條件,其中拆除氣渦輪機,更是為了蓋侯市長一直要求的室內乾貯設施;核二廠則是因乾貯設施所需的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始終未獲新北市同意,以致乾貯設施無法興建,反應爐無法更換燃料,甚至使1號機被迫提早半年停機。
經濟部說明,事實上不論是核能機組延役或核四重啟,都需正視核廢料處理問題。侯市長的副手趙少康先生提出要把核廢料放在新北市核一核二的地下,侯市長過去曾要求核廢料不能永久放在新北市,不曉得現在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無論如何,也凸顯出核廢料處理在台灣社會面臨高度爭議與困難。侯市長提及若按照計畫按部就班,核廢料處置不會是問題,建議可先按照法院判決,儘速核准核一乾貯水保計畫並同意核二乾貯設施動工,讓核廢處理往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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