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桃園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桃園市環保局共同合作,再次破獲源○開發有限公司所經營砂石場將廢水及污泥藉由道路側溝偷排至社子溪,嚴重污染河川水質,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行政刑罰,因謝姓負責人為累犯,桃園地檢署認其惡性重大,遂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獲准,經該署偵結,並於113年2月起訴相關犯罪嫌疑人共5人及公司法人2家,並沒收犯罪所得約9,351萬元。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月接獲檢舉,桃園市新屋地區仍有砂石場偷排廢水及污泥,導致河川生態及沿岸藻礁遭受嚴重破壞,經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會同桃園市環保局展開調查,發現桃園市新屋區埔工路沿線社子溪嚴重泥沙淤積污染,疑似源○開發有限公司所經營洗砂場偷排廢水及污泥所致,經利用遠端自動水質監測儀器等科技工具長期監控,確認就是該砂石場偷排污泥,於是啟動檢警環機制,由桃園地檢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保七總隊及桃園市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加強蒐證,在112年9月24日發動聯合搜索行動,查獲源○公司謝姓負責人繼109年遭查獲於桃園市觀音區設置宏○工程行從事洗砂作業,非法回填堆置污泥等廢棄物,並排放洗砂廢水污染環境,遭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處有期徒刑二年,仍不知悔改,以相同手法將約420公噸洗砂廢水及污泥偷排至社子溪,嚴重污染河川水質及破壞生態,同時也在場內查獲堆置非法收受廢棄物約1.2萬公噸,源○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行政刑罰,由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專案小組持續追查源○公司砂石場內所堆置非法收受廢棄物來源,發現該公司收受由瑞○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來自進○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所設置非法貯存場之裝潢修繕廢棄物進場堆置,並覆土掩埋以掩飾非法事實,經桃園地檢署於112年11月30日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查獲進○公司非法收受由台○工程行、東○凱建材行清除進場之裝潢修繕廢棄物非法堆置及焚化處理,且將部分廢棄物委託瑞○公司清除至彰化縣榮○公司非法堆置並焚化處理,進○公司、瑞○公司及東○凱建材行均為合法清除機構,卻以合法身分掩護非法行為,勾串事業單位及砂石場非法收受與處理廢棄物,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追緝,一網成擒該環保犯罪集團,並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刑罰,由桃園地檢署一併偵結起訴。環境管理署表示對於環保犯罪偵查,環檢警已建立完善全國結盟機制,對於跨縣市的環保犯罪案件,都會隨時分享資訊,並在最短時間內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合作打擊環保犯罪,該署也呼籲業者勿再挑戰環檢警聯合查緝環保犯罪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