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日媒體報導花蓮震後馥邑京華6棟樓還未拆,對此,內政部表示,有關花蓮縣政府來函提報「馥邑京華」社區之拆除工程所需費用,內政部已函復縣政府原則同意,並請該府依補充意見修正後,內政部將儘速轉陳行政院核定計畫。
內政部說明,花蓮市中和街的「馥邑京華」社區,經0403地震後,由花蓮縣政府派員進行緊急評估,並張貼紅色危險標誌,其中A棟建築物經花蓮縣政府認定已符合建築法第81條強制拆除之規定,惟該社區地下室為一體,單獨強制拆除A棟,恐影響其他棟建築物結構安全性。內政部為協助花蓮縣政府,專案委託全國建築師公會針對該社區尚未拆除之危險建築物進行整體評估,鑑定報告已交縣府並仍請縣府本於權責認定後依法辦理強制拆除,相關提報之拆除經費中央將予以協助。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為協助「馥邑京華」等12處經張貼紅色危險標誌且強制拆除之住宅復原重建,內政部已擬定「0403花蓮震災復原自用住宅重建補助方案」,並經行政院核定。後續內政部將持續與花蓮縣政府針對各項震災復原重建議題進行深入溝通、充分交換意見,期盼透過中央、地方共同合作,加速推動0403花蓮震災復原重建方案,落實對災民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