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依據行政院核定的《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年-115年)》,持續推動都市更新政策與各項工作。截至今(113)年11月底,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已核定(准)639件,全國累計核定(准)達到5,172件。《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目前已由總統公布施行,子法正在修訂中,並將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加速都市更新整合進程。內政部期望,全國8,216棟6層樓以上的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能盡早完成改建,以確保國人居住安全與品質。
為了實現「8年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內政部正在全面建置多元化的居住支持體系,包括直接興辦社會住宅、推動包租代管與提供租金補貼等措施。為增加租賃住宅供給,內政部特別鼓勵低度使用的屋主,透過「包租代管」將空置住宅投入租屋市場,不僅活化空間,更能創造更多元的公益價值,滿足不同層次的租屋需求。
在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時,內政部也將環境友善的趨勢納入政策考量。從110年至112年間,共有796件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案件取得「綠建築標章」,有效減少碳排放量0.74萬公噸。同時,內政部在公辦都市更新部分,提供了社會住宅、托兒及托老空間、活動中心、青少年中心及展演空間等公益設施,讓民眾不僅擁有良好的居住環境,還能享受到完善的公共設施服務。
內政部指出,居住正義的實現需要跨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的合作。鑑於臺灣地震頻繁,透過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提升建築物安全與居住品質,是不可或缺的政策方向。未來,相關住宅政策將持續優化,滿足民眾對「安居」的期待,讓國人能夠選擇更多元的居住與生活方式,實現安心居住、幸福生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