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於今(22)日召開第52次會議,討論臺東縣政府提報「臺東縣鹿野鄉鄉村地區計畫(鹿野高臺周邊地區)(草案)」,經委員審議通過,本案是全國鄉村地區計畫首例,盼未來其他縣市也能依照在地實際發展情形及需求,研擬合宜的鄉村地區空間發展策略及土地使用計畫,引導地方適性發展。
位於海拔300公尺高的鹿野高臺,面積約52公頃(約等於5個臺北大巨蛋),平日有紅烏龍品嚐及飛行傘體驗活動,每年吸引數十萬觀光人潮到訪。臺東縣政府為使周邊地區土地合理有序使用,同時處理在地公共服務設施不足等問題,縣府整合該地區現有政策及適合投入之資源,透過鄉村地區計畫之參與式規劃,以公私協力方式由在地居民依興辦事業計畫提供公益性設施用地,整體系統性補充公廁、停車、餐飲零售等基本服務。
臺東縣政府在國土計畫法全面上路前,在本計畫中結合國土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之土地使用管制工具,解決山坡地開發最小規模限制所考慮零星開發疑慮,將獲致共識者歸納為應辦事項並指定主辦機關及期限,依循空間發展計畫之指導,逐步改善在地居住、產業、交通、公共設施等土地使用問題,如留設符合人本精神的步行空間、推廣綠色運具的自行車路網等,保有高臺開闊觀景視野的同時,亦建立明確的土地使用管制原則,切合民眾在地的實際需求。
國土署最後表示,「鄉村地區計畫」在國土空間發展策略指導下,屬於「小而美」的地區整合性發展計畫,由各地方政府對於各鄉、鎮、市、區及聚落進行更細緻規劃,並以「議題導向」,優先處理與在地民眾生活相關具急迫性或較具共識的土地使用與協調事宜,透過合理配置規劃,回應在地公共設施需求,達到促進生活環境品質提升、土地有序利用的政策發展目標。相信本次會議審議通過後,可以讓民眾更深刻瞭解國土計畫之優點,也可以提供其他縣市於研擬各類型計畫時之高度參考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