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5)日審議臺北市政府報送士林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案,經土地徵收審議小組針對市府提出的聚落紋理保存、不願參加區段徵收土地與建物的處理,以及拆遷安置計畫等內容進行審慎討論後,原則同意市府提報的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同時,內政部也要求市府在提送本案區段徵收計畫前,應持續與民眾溝通,充分說明規劃內容,以確保居民權益及後續作業順利進行。
內政部表示,針對民眾所提聚落紋理保存及尊重所有權人意願等訴求,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在審議過程中已協調市府提出具體處理方案,包括在不影響防洪與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原則下,劃定6處特定既有聚落作為聚落發展區,該區內不願參加開發所有權人的土地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將可排除於開發範圍之外,並對於本開發案研擬完善的拆遷安置計畫,以保障民眾財產及居住權益。同時,本開發案也配合規劃相關社會住宅興建用地,以解決臺北市長期存在的住宅供應問題。
內政部說明,社子島地區因已實施禁建超過50年,缺乏公共建設且房屋老舊、生活環境機能低落等,為改善土地利用情況,臺北市政府擬訂社子島主要計畫,針對全島約279公頃土地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整體開發,強化基礎建設與公共設施建置,將有助於提升居住環境品質,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內政部最後強調,目前僅核定開發範圍,尚未核准區段徵收。後續市府須依法進行協議價購及召開公聽會等程序後,方能提報區段徵收計畫。如果居民仍有不願參加區段徵收的意見,市府應持續妥善與民眾溝通,並綜合考量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剔除相關土地的可能性,確保居民的財產權益受到妥善保障。